本商场定于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6日,共计六天,开展“迎新年置新家,
买家具、建材、家装成交后30%现金返还”活动,您只要在北京红星美凯龙三店参加活动的厂家处购买家具、建材或签订家装合同(家具、建材须交全款、家装须交合同首付款)即可获得成交后相应比例的现金返还。
1.活动时间: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6日,共计六天。
2.活动期内,顾客在红星美凯龙参加活动的厂家处购买家具、建材、签订家装合同(家具、建材须交全款、家装须交合同首付款),即可获得成交后实付金额30%的现金返还(例:顾客购物10000元,成交后可获得现金3000元)。
3.活动期内,消费者单笔消费金额所获得的现金返还最高限额为5000元。
4.在本商场购物,消费者必须持销货凭证由厂家营业员陪同到楼层收银台审核、交款,并到总服务台加盖售后服务章参加活动(家具、建材须交全款、家装须交合同首付款)。
5.顾客当日累计在本商场购买家具、建材、签订家装合同消费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即可享受商场免费地板保养1次;消费金额满5000元以上,即可获得相当于购物金额1%的等值保洁券。
6. 顾客如果使用的是支票、汇票,待支票到账后商场再以支票形式进行折扣返还。
7.如出现参加本次活动的顾客退换货的情况,需先退还所获得的返还现金,然后办理退换货手续。
8.北京红星美凯龙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商品同期价格保持低价位,如有高出其他同类市场部分,(特卖品除外)一经确认,差额部分3倍返还给消费者。
9.凡不是在活动期内,消费者已购买或已交纳定金的商品,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10.参加本活动的顾客不能再参加北京红星美凯龙同期推出的其它促销活动。
11.现金卡将不能参加此次返现活动。
12.参与本次活动的顾客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细则。